2015年4月初,美國新墨西哥州州長蘇珊娜‧馬丁內斯簽署了一項法案,使新墨西哥州對於保護兒童及家長權利更向前邁進。該法案確保,如果家長決定不給他的孩子精神藥物,並不代表沒有照顧孩子或對孩子不利,所以孩子不會被社福體系帶走。
還不僅止於此,新墨西哥州眾議員諾拉·艾斯比諾沙(Nora Espinoza)所提出的53號法案,也限制學校人員對家長採取任何行動,或強迫學童服用精神藥物。此法案也規定,校方對學生執行任何心理篩檢前,須獲得家長書寫的同意書。我們CCHR公民人權協會對這些保障孩童的重大法令深為讚賞。
美國的家長幫孩子遠離精神科藥物問題,卻被剝奪監護權
在美國,有些家長了解到精神科藥物對孩童的危害後,決定讓孩子遠離那些藥物,卻被判處醫療疏忽,而且被剝奪了孩子的監護權。
「醫療疏失」這項處分在精神科標籤和藥物的課題上,是自相矛盾的,原因是: A) 沒有任何醫學或科學試驗證明過,那些被診斷為「心理失常」的兒童確實有「心理疾病」的醫療狀況,因為那根本不存在; B) 因為家長們反對開立的那些精神科藥物,根據國際藥物管控單位的記錄,會引發躁狂、精神病、自殺意念、心臟問題、糖尿病、中風和猝死。對孩童犯下的「醫療疏失」,其實是違背家長們的意願而強迫給藥的行為。
長久以來,在美國的家長們的權利似乎被名為精神衛生,心理健康的種種法規所壓迫,孩童們被錯誤的歸類為精神疾病患者,被強制給予會造成心智改變的危險性精神藥物。究竟是何種動力與原因,愛心政治家美國新墨西哥州議員諾拉•艾斯皮諾沙女士,需要立法「禁止給予兒童精神科藥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sSBdK0w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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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政治家保衛兒童權益,不分黨派
新墨西哥州眾議員諾拉·艾斯比諾沙受到公民人權協會CCHR訪談時說:「我喜歡做母親,那是上帝給我的禮物。上帝沒有把這個禮物交給政府。若是政府拿走我的權利,這怎麼可以?」
諾拉議員的背景是二十多年的組織管理教學。她一生都在捍衛兒童以及弱勢者。諾拉認為,她提出的法案實際上不是一個政治提案,而是為捍衛孩童的權利,孩童的安全,還有孩童的健康以及保護父母們。人權的保議,並不是「政治宣言」,它不是共和黨或民主黨宣言,它不分黨派。
諾拉的立場非常清晰而強硬:「首先我非常清楚,沒有任何人或單位應該告訴我,我孩子需要什麼或是強迫我要餵藥給小孩。我為我的小孩戰鬥。每一個是父母的人都清楚的了解,這是我們的權利,不是政府的權力。這就是為何是我把小孩生出來,不是政府!」
餵兒童吃精神科藥是個道德問題
諾拉把餵兒童吃精神科藥劃分成為道德問題:「你一旦給他們吃藥了,幾乎不能再將它們戒斷藥物。這是一個道德問題,而我們卻將頭轉開,不把它當成是一個道德問題!」
州議員諾拉在影片中提到,孩子好動是正常的,有感覺是正常的。與當地CCHR分會一起合作推動這項保護孩童的法案,對諾拉的意義重大。
這個法案保護小孩,第一,不允許學校做任何篩檢,除非父母簽同意書。
第二,在學校學生不能被強迫吃藥,學校不能去找父母說,若是小孩不吃藥不能來上學,學校不能這樣做。
第三件最重要的是,身為父母親,如果您拒絕給孩子吃精神科藥,沒有任何政府組織能將小孩帶走。 (法案原文:http://www.nmlegis.gov/Sessions/15%20Regular/final/HB0053.pdf)
諾拉對法案的通過感到振奮:「這個法案現在成為法律了。如果不是有CCHR,我永遠也不可能讓這條法案通過。這個法案保護父母及小孩,這就是為何它那麼重要,這就是為何它是其他每一州應該通過的模範法案。」
越來越多的孩童由主觀的診斷被認定有精神疾病
諾拉州議員所提出的法律,在美國是對抗給孩童餵藥力道最強的法律,前所未見。
有鑑於越來越多的孩童因為主觀及非科學的診斷而被認定患有精神疾病,且被要求服用具有傷害甚至致命的精神藥物。美國各地的議員們都開始為了避免精神衛生單位入侵家園及校園而設限。
佛羅里達州及科羅拉多州,兩州的地方政府皆有立法加強家長的權利,內容包含家長有權拒絕對其孩子的精神疾病檢測,以及/或是進行任何篩檢前需有家長提供的書面同意。法律並進一步禁止學校人員建議服用精神藥物。家長拒絕讓孩童服用精神藥物的事件不得影響孩童的就學權。最值得注意的是,佛羅里達州目前擁有一項法案( HB 209 ),直接就精神疾病診斷手冊進行聲明,在進行孩童是否患有《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中所列任何精神失調症為目的的診斷評估前,應告知家長以下事項:
促使評估成立的這些行為,有可能起因於生理問題。
家長應考慮找醫生做諮詢,以排除生理方面原因。
家長有權力拒絕該評估。
該評估和後續的分類或處置的紀錄,恐怕會持續留存在學生的檔案內。
包含新墨西哥州,在美國已有十三個州於近期內通過並頒布相關法令,以保障家長們的權利,避免這些家長因為拒絕讓自己的孩子服用精神藥物,而使得孩童面臨由兒童保護服務單位進行強制的安置,另外也避免家長被強制要求將孩童送去進行心理健康篩檢。
美國的伊利諾州、明尼蘇達州、俄勒岡州、德克薩斯州及維吉尼亞州等五州,已通過立法禁止學校人員建議孩童使用精神藥物,且家長拒絕讓孩童服用精神藥物的行為不得影響孩童的就學權。
除此之外,猶他州、新罕布夏州、亞利桑那州以及後來加入的新墨西哥州,已頒佈了法令,避免因為家長拒絕讓孩童服用精神藥物,而被認定對孩童疏於醫療照護,強制將孩童交由兒童保護服務單位安置。
〔警語〕:請勿自行突然停止服用精神科藥物,這樣可能造成危險,民眾應該尋求有成功協助戒斷經驗的醫師及藥師,協助減藥停藥。
★台灣替代醫療資源:http://www.cchr.org.tw/?page_id=445
★精神科治療受害者報告:goo.gl/RAuz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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