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病房危險的身體約束

口述/小美小姐

整理編輯/CCHR公民人權協會

我一直是個有病識感,而且順服的精神科門診病人,狀況不穩定的時候,我都主動去精神科看診。

2019年1月2日之前,我一直都被診斷是憂鬱症。這天我又去馬X醫院的精神科門診報到,陳述了我的近況後,主治醫師陳醫師認為我的病情轉為躁鬱症,並且以幫我換藥為理由,跟我討論住院的事情。因為換藥的時候,可能會發生一點不可預期的事情,如果人在醫院裡,有醫護人員在場,隨時可以進行醫療保護,可以讓我非常安全經歷換藥的過度期。

同意住院

陳醫生是位女醫師,充滿關懷的住院建議,旨在細心的保護我,聽起來對我照顧有加,而且是健保給付的病房,也不用什麼額外付費,我很配合的同意了。

陳醫生開立住院單後,我自己一個人就住進馬X醫院身心科病房。我很清楚自己是因為換藥的理由而住院,並不是鬧自殺,或在生活上有什麼嚴重脫序。住院期間也表現一般,在事後我申請出來的護理紀錄影片裡,多位不同護理師記載,對我的評語是溫和客氣有禮貌。

然而,1月12日周六凌晨,卻發生我至今難以忘懷的事件。

當晚9點半服藥過後,我還是一直睡不著,躺在床翻來覆去許久。我睡不著,起來吃了一點宵夜之後,跟職班護理師要安眠藥,被她拒絕。我看到隔壁病床的病人有拿到PRN(備用藥),於是進一步詢問護理站,為什麼我沒有呢?

護士說「他的主治醫師有開立醫囑備用藥,你的醫師沒有開給你。」我滿錯愕的,因為我住院快兩個禮拜了,而我的主治醫師也知道我有嚴重的失眠,居然沒有備用藥。

因為一時半刻我也睡不著,就想在走廊盡頭靜靜的慢慢散步,希望能讓睡意降臨。這時警衛迅速走向我,問我:「你在幹嘛?」我表示因為沒有備用藥,想在這裡走一走,不會吵到別人的。

隔著枕頭毆打我的臉

這時,這個身高一八〇的壯碩警衛,他突然抓起我的手臂,我被他的舉動驚嚇到了,反應式驚叫,並且想掙脫,結果整個人就摔落地上。接下來的一幕,我一生也不會忘記。多位護理人員突然衝向我,包括當晚值班的住院醫師許XX壓住我的腳裸,有護士遞給警衛兩個枕頭,然後這個警衛竟然拿枕頭大力壓在我臉上,隔著枕頭,用拳頭毆打我的臉部。整個過程,所有的醫護人員和警衛合作無間,像是經過多次演習一般的熟練。

這麼多人對我使用蠻力,我很理性的立刻放棄掙扎,否則我將被傷的更嚴重。此時我感到不妙,我預感可能會被身體約束。

事後我翻看護理記錄,發現護士廖XX不實捏造是我先無理取鬧等等,辱罵攻擊警衛。一個身高一八〇的壯碩警衛,我一個一六〇的弱小女子主動攻擊他做什麼?我又不是傻子。

危險的身體拘束

接下來,我被肌肉注射好幾隻鎮靜劑,被搬到了所謂的保護室的床上,把我的四肢弄成大字形,雙手抬高,雙腿張開的把四肢綁在床杆上。我曾看過其他病患的行為約束,都只是安全固定病患,讓病患四肢成舒服自然平放的躺臥姿勢,再將四肢約束在最靠近的床杆。身心科病房的行為約束,不是對我說,是以保護病患為由嗎?為什麼現在卻幾乎是把我當犯人一般羞辱,那樣的大字形,那種把四肢抬高的痛苦,是逞罰、報復,或是羞辱病患的手段嗎?

中間,我表示肚子痛,想上廁所。護士恐嚇我不要躲在廁所裡面太久,否則再叫警衛進廁所把我綁起來。這樣的口頭威脅讓我非常無奈,卻也無力與她爭論了。我說:「我自己躺在床上就好,你們已經肌肉注射我好幾隻鎮靜劑,我很想睡覺,沒力氣,不要綁我了吧。」她恐嚇我若不願意伸出四肢成大字形,雙手抬高,雙腿張開,就再叫警衛進來。基本上,我已無力動作反抗了,還強行將我綁在床上。

一直到上午10點,我遭到長達9小時的綑綁。林姓護士終於將我鬆綁,因為幸運的我,當天上午爸媽已跟我約好,在我住院近兩周第一次來看我。

護理長擔心我報警

那天爸媽帶我請假外出,他們幫我用手機拍攝多張臉部受傷的照片。我一直到他們告訴我,才知道,原來我眼部有明顯的瘀青紅腫受傷。在外出期間,護理長還打電話給我爸媽,問說:你們剛才帶病人去哪裡?是去派出所嗎?

我會把這件事通報公民人權協會CCHR,因為經過這一年多和醫院的溝通,醫方都沒有負起責任的態度,雖然當時我提出會診外科醫師要求開立驗傷單,並且要求保留監視器畫面。但是都沒有得到結果。外科住院醫師蕭XX說會把受傷情況寫在病歷上,他也有拍很多張我受傷的照片,並且會上傳到病歷。當下我要求看驗傷單,他卻不給我看,他說:「你放心,都記載了。之後出院再調閱就好。」我出院之後調閱,照片卻沒有在病歷檔案裡,文字敍述更是一個字也沒有提到我的受傷情況。

我到現在仍難以抺去當晚遭受多位醫護人員暴力壓制的景象。我那時真該去警局報案,要求扣下錄影記錄,並且去其他醫院驗傷。我現在非常後悔住這趟醫院,我一直這麼相信精神科,寄予他們醫療的信賴,倒頭來卻是身心的傷害。希望我的現身說法,能幫助其他人,避免發生和我一樣的遭遇卻又求助無門。

(感謝小美小姐提供的自身遭遇。以上言論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