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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CCHR?
公民人權協會 (CCHR TAIWAN 公民人權委員會 台灣分會) 是非營利的身心健康監督團體,主要在調查、並揭露一般大眾無法得知的藥物、及有害治療的真正危險,保護人們免受傷害。 CCHR 是公民人權委員會 (The Citizens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的簡稱(台灣官方立案名稱:社團法人中華公民人權協會,簡稱:公民人權協會)是非營利性的心理健康監督團體,我們已經在全球協助制定了超過 150 條法律,保護個人,免於接受虐待和強制性的治療。
四十多年來,CCHR 已拯救數百萬生靈,並阻止數百萬人免受不必要的痛苦。
CCHR 是由山達基教會和精神病學榮譽教授湯瑪士 薩茲 ( Dr. Thomas Szasz) 博士在 1969 年共同創立。在那個時代,病人被棄置於精神病院裡,所有憲法、民法所賦予的權利和人權都被剝奪了。
「我們應該對 CCHR 表示敬意,因為它真的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結合了政治、社會、和國際上的重要發言人,來與精神病學搏鬥的組織。這一點是在人類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精神病學名譽教授 湯瑪士 薩茲
CCHR 長久以來戮力恢復心靈健康領域裡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包括(但不限於)對於精神科診斷的醫學合理性、精神科治療的風險擁有完全的知情同意權,接受所有可用之醫療替代方法的權利,以及拒絕接受任何被視為有害之治療的權利。
CCHR 完全扮演心理健康監督團體的角色,和許多醫學界專業人士並肩合作,包括醫師、科學家、護士和少數對「疾病」的生物/藥物模式採取反對立場的精神科醫師(精神科及製藥界持續推廣「疾病」的生物/藥物模式,作為銷售藥物的途徑)。CCHR 是一個非政治、非宗教、非營利的組織,專注於剷除心靈健康的虐待,並且立法保護病人及消費者。CCHR 的顧問團稱為委員 (Commissioner),其中有醫師、科學家、心理學家、律師、議員、教育家、企業家、藝術家以及民權代表和人權代表。
人們常常會問,CCHR 是否認為所有人都不應該服用精神科藥物?這個網站並不致力於意見。而是致力於提供那些財力雄厚的精神科、及製藥界不希望大眾看到或知道的訊息。
所以真正的問題是:人們是否有權獲得下列所有的相關資訊?
(A)自不偏頗、沒有矛盾的醫療評估得知藥物和/或治療的風險,
(B)用來開藥之診斷的醫學正當性,
(C)所有不用藥物的治療選擇(基本的知情同意權)和
(D)有權拒絕任何被視為有害的治療。
CCHR 運作已有四十餘年,為的是讓心理健康領域裡有完全的知情同意權,有權獲得精神科診斷及治療的所有相關訊息,而不只是來自於既得利益者、企圖蒙蔽大眾的資訊。
基於這個精神,我們提供影片、部落格、新聞、醫學專家及資訊,目的是用真相來捍衛你。
因為是非營利組織,所以我們仰賴大眾捐款來延續我們的教育活動。